| 本报讯21岁的李某因迷恋电脑游戏无处筹钱,采用借打手机的方式,骗取与自己相熟的朋友的手机4部。昨天上午,李某以诈骗罪被市北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今年21岁的李某系我市无业人员,迷恋上电脑游戏,在网吧结识了不少朋友和“网友”。因为没有钱玩游戏,李某四处骗朋友和“网友”的手机。经法院审理查明,李某先后在博山路54号“桃园”饭店等,以借打手机为名,骗取了朋友4部手机。李某还供述,自己上网时曾骗得女性网友的信任,多次约女性网友,同样以借打手机的名义骗取过手机。但法庭审理时,因受害人没有报案,证据不足,因此没有认定为犯罪事实。(胡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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