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离婚后,女方欲再婚时,前夫硬逼她赔偿“青春损失费”,并强迫她打了欠条,该敲诈嫌疑人在取款时被李沧警方抓获。
王某与前夫李某婚后生育一女,后因感情破裂,于2000年离婚,孩子判给了女方,由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今年初,王某结识了新男友欲再婚。李某知道后百般阻挠,声称自己给孩子拿抚养费,王某就不能跟别人结婚,否则就要赔偿十多年来的“青春损失费”。9月15日下午3时许,李某约前妻王某商谈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并要求王某不能再婚,否则必须赔偿5万元“青春损失费”。王某坚决不从,李某又威胁说,如果不同意的话,一天好日子也不让王某过。最后王某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写下了5万元的“青春损失费”欠条,并约定16日下午在某银行门口交钱。王某脱身后立即报警。兴华路派出所接报后,派民警前往交钱地点守候,16日下午5时许将前来取款的李某当场抓获,经审理,李某对敲诈事实供认不讳。9月18日,李某被依法取保候审。(法军海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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