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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人者牺牲被救者冷漠忘恩负义赔款一万六
2001年09月18日 14:25:59
本报成都消息前天下午,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再次就首例见义勇为索赔案开庭(8月20日本报《焦点新闻》曾以《英雄怎堪流血又流泪》为题报道),当庭作出判决,受益人李红及汪俊共付给黄健的父母1.6万元补偿费。

  此案缘起于黄健为营救被歹徒袭击的少女李红、汪俊牺牲后,作为受益人的李、汪二人及其家长对待此事的冷漠、蛮横态度而使黄健的家人倍感心寒。黄家便要求两受益人给予经济补偿,在双方协商无效的情况下,黄健的家长将李、汪两家告上了法庭。两受益人对黄健是为救她们而牺牲的事实和见义勇为的行为不持异议,但由于补偿金额数量分歧较大而中止了庭审。

  前天的庭审法院认为,黄健在二被告遭到不法侵害时挺身而出。由于黄健的行为,二被告才避免了不法侵害,作为受益人具有向原告进行适当补偿的义务,应该承担适当的补偿责任。法院遂判决,李红给付黄健父母补偿费12000元;汪俊因未满18岁,遂由其父母给付黄健父母补偿费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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