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昨日专电今后,凡是在营业性歌舞娱乐服务场所内以陪唱、陪舞、陪酒等形式从事陪侍活动的,一律按“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活动”查处。对营利性陪侍问题突出或者歌舞娱乐场所以“休息间”等名义设立陪侍女候客厅、房或以“公关经理”、“妈咪”等形式组织、介绍陪侍女的,视为情节严重,由公安机关查处,并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这是记者今天从公安部治安管理局了解到的。公安部、监察部、文化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今天联合下发《整顿和规范歌舞娱乐服务场所秩序专项行动方案》,对这次专项行动的工作措施作出了明确规定。
据介绍,此次专项行动的有关措施保持了与去年开展的“加强娱乐服务场所管理,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赌博吸毒贩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专项行动”工作措施的连续性,主要有:坚决取缔、关闭擅自设立、违规审核审批的歌舞娱乐服务场所;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经营的场所;严格核定歌舞娱乐场所的服务人员数量,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要求派驻保安员,并严肃查处娱乐场所非法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同时,加大打击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严格依法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