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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十月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
2001年09月18日 02:37:22

本报记者梁学勇

  本报讯今年10月,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一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昨日,我市召开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宣传月”协调会议。

  市委副书记陈喜庆,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王永生,市政协副主席宋建民出席了会议。

  据介绍,我市是少数民族散杂居城市,共有38个少数民族的群众32000多人。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工作。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全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在本次宣传月活动中,将在全市广泛开展广场宣传日、民族政策报告会、有奖征答、评选“民族团结楼、院、家庭”活动及献“金点子”活动等。

  陈喜庆在讲话中强调,要提高对开展“宣传月”活动的认识,加强领导,密切合作,明确分工,各负其责,使活动达到联动效果。在宣传月活动中,要广泛深入地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在党员、群众中牢固树立“民族、宗教无小事”的观念,使“三个离不开”即“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深深扎根于各族人民心中,努力发扬各族人民同呼吸、同命运、心连心的光荣传统,进一步促进民族团结和进步。(本报记者梁学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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