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因楼下饭店交水费不及时,镇江路43号楼居民主动申请停水一事(本报9月6日曾予报道),已经找到解决办法,居民与楼下饭店达成用水协议,饭店目前同意交纳水费,只等申请自来水公司通水了。
在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前日晚9时30分,该楼居民与楼下饭店业主终于坐到一起,共同讨论水费交纳方案。经过近一个小时的讨论,双方签订了一份《用水协议书》,规定楼上居民按每人每月一吨水交纳水费,剩余部分由四家饭店分担。每月水费交纳情况需列一个清单,复印后分别交给四家饭店各一份。同时,楼上居民也要节约用水。四家饭店店主首先在协议书上签字,其中两家当场交纳了本月水费,另外两家将在两天之内交齐。(李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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