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某律师事务所主任戴某酒后跌进住宅小区的沟道里,医治无效死亡,其家属以小区缺乏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为由将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中心和市规划局告上法庭。昨日,该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00年8月16日晚9时30分许,戴某在外和朋友喝完酒后,独自回家,结果由路面摔到一楼西南墙角4米多深的沟道里,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
在昨日的庭审中,戴某的家属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中心建设该住宅小区时,未遵照建设部《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的要求,在居民必经的通道旁未做符合标准的安全防护设施,4米多深的沟道上仅建有40厘米左右的防护墙,根本无法起到防护作用,直接造成了戴某坠落身亡。同时,市规划局在审查该小区民用住宿设计时未能严格把关。两单位的行为导致了戴某身亡,给全家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因此他们向两单位索赔二百余万元。
市规划局辩称,市城市建设投资中心未按该局批准的设计图纸建设,其审批、验收的程序完全合法,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中心则称,他们虽对设计图纸作了轻微改动,但他们建设的40余厘米的防护墙,对行人应起到警示作用,一个正常的人在正常状态下是绝不会跌下沟的。戴某的跌落是因其饮酒过量或另有其他原因,而非防护墙的问题。(聂向锋)左图:戴某跌下的沟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