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二百多家单位虚开增值税发票,虚开税额四百万元的周汉豪,近日被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同案另外3名嫌疑人也一并被起诉。据悉,周汉豪案是近年来我市最大的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
检察机关指控称,周汉豪在1999年5月至2000年7月主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隆昌贸易有限公司经营期间,伙同周昭伦(在逃),在没有任何交易往来的情况下,指使公司职员周某以该公司名义为我市、潍坊等地二百余家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五百余份,虚开税额三百四十余万元。在此期间,因该公司每月需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为抵扣税额,在没有货物购销的情况下,周汉豪让广东省潮阳市两家公司为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二百六十余份,虚开税额四百三十万余元,全部被其抵扣。2000年3月至7月间,周汉豪在其担任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百仕达商贸有限公司业务经理期间,继续伙同周昭伦,采取上述手段,以该公司名义为我市40家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九十余份,虚开税额四十八万余元。
另外3人在各自的经营活动中,明知自己不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无增值税专用发票,仍然让周汉豪以隆昌公司和百仕达公司的名义,先后为我市十余家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6份,虚开税额近四十万元。(淑华海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