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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财产公证书同领
2001年09月14日 02:22:27
日前,笔者在莱西市婚姻登记管理处看到,一对申请结婚登记的年轻人在领到结婚证的同时,又拿到了一份双方财产的公证书。据了解,此事并非个别现象,新修正的《婚姻法》颁布实施后,莱西市婚姻登记管理处建议结婚登记当事人进行婚前财产公证,以法律的形式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这一建议出乎意料地受到当事人的认可与赞同,大多数结婚登记当事人主动要求进行婚前财产公证。

  莱西市婚姻登记管理处与公证处联合为当事人提供的现场公证服务受到当事人欢迎。婚姻登记处的王主任介绍说,不到两个月时间,已有110多对结婚登记当事人进行了婚前财产公证,占到登记结婚总数的90%以上。

  不少人认为,婚前财产公证以法律的严肃性和公证性为当事人的财产提供了可靠的保障。自愿要求婚前财产公证,说明了人们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和法律意识的觉醒。对此也有人表示出担心,认为此举会影响婚姻的牢固程度。孙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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