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青岛日报>>一版
公共秩序要靠法治维系
――“文明从我做起,提升青岛形象”大讨论综述之二下周讨论题目:主人翁意识
2001年09月14日 02:22:24
我们的生活离不开秩序,由法治维系的公共秩序是保证城市生活正常运转的生命线。一个城市秩序的好坏不仅关系到市民的生活质量,而且标志着城市文明程度的高低。

  本期大讨论的内容就是如何树立守法意识,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秩序。连日来,许多市民纷纷通过来信、发电子邮件、打热线电话等各种方式,就这个主题进行深入的讨论,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大家一致认为,“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圆。”文明社会就是法治社会,要营造一种顺畅的城市生活秩序,必须首先增强守法意识,时时刻刻、事事处处遵纪守法。

  与时俱进的精神文明建设,塑造了与时俱进的市民素质,从市民踊跃参与大讨论可以看出,维护正常的法制社会,创造良好的公共秩序,提升城市的整体文明程度,正成为广大群众共同的向往和追求。

  大家在讨论中列举了大量事实和现象,抨击了目前存在的违禁燃放鞭炮、公共场所吸烟、野蛮装修、噪音扰民、行人车辆不遵守交通规则,以及极少数人存在的非法露天烧烤、赌博、偷税漏税、损坏公物等现象。一些外国朋友和去过国外的市民也纷纷从各个角度对比发达国家的公民与我们在守法意识、文明行为上存在的差异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大家认为,青岛市作为一个向国际化迈进的沿海开放城市,作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伙伴城市,决不能轻视这些问题的存在,而必须扎扎实实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增强市民的守法意识和自律意识。

  我市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是一个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共同进步的过程。在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今天,这种以市民自我教育、自我审视为主要内容的大讨论活动,对广大群众社会责任感的增强,对全社会遵纪守法大环境的形成,都将起到极大的推进作用。

  本期的大讨论活动内容相当广泛,每一位参与讨论的市民都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和合理化的意见。青岛3中的退休教师杨崇秀等人认为,要做一个真正合格的守法者,必须要做合格的学法者。只有人人了解有关的法律法规,才能自觉遵纪守法。当前,应当充分利用好社区居民学校这块阵地,加大普法宣传和教育的力度,进一步在市民中树立良好的守法意识,形成遵纪守法为荣、违章违法为耻的风气,努力把遵纪守法从外在的要求变为大家自身的习惯。市民王文庆、朱凤庆等人说,文明的养成需要法律的促进和制约,制定法规、宣传法规、严格执法,是相辅相成的。要真正消除各种不文明行为毕竟不能只靠宣传教育,更不能单纯去依靠人们觉悟的提高,而必须加强法治建设,对部分人的陋习,特别是个别恶意破坏者要严管重罚。特别是在现阶段一些人素质还不高的情况下,“矫枉”不妨“过正”。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把法规落到实处,才能严惩一个警示众人,起到切实的教育作用。王军、李如海等人也认为,早在2000多年前,韩非子就提出过“一民之轨,莫如法”,认真观察一下就不难发现,那些违章违法的人确实是极少数,在信息时代的今天,让法“到位”就是了。给这些“害群之马”,套上一具“法”的“笼头”,保证会有“罚”一儆百之效。

  优良的秩序离不开法治的约束,自觉守法的意识也要靠管理来树立。这一点,在大讨论中也得到充分体现。

  大家认为,提升守法意识是全社会的事儿,个人“独善其身”不行,而靠开展一个运动、颁布一项法规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在制定法规时必须严谨翔实。该管的,哪怕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也要做到在管理中有法可依。

  市民在讨论城市管理方式时还提出,前些天在申奥成功、国家足球队大胜以及所谓的“财神节”期间,市区都出现燃放鞭炮的违法现象。我市成功禁止燃放鞭炮好几年了,但近年来又出现回潮现象;同时,现在大街小巷违法养狗成风,露天烧烤屡禁不止,对这些问题谁来管、怎么管?应当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予以明确。这些问题可能管理难度很大,但执法部门不能为难发愁,只要横下一条心,就一定能够管好。“计划生育”是天下第一难事,但我们一样能把它管好了。所以,各执法部门已经到了该“出手”的时候了。要迅速拿起各自的“武器”,想方设法,定好措施,加强配合,周密安排,积极行动,依法办事,严惩各种不文明行为,彻底根治各种不文明现象,让我们美丽岛城山美、海美、人更美。(本报记者梁学勇)

 

 

发表评论】   关闭窗口    
  



 下一篇:

中国入世双边谈判全部结束
 

网站简介 会员注册 广告服务 帮助信息 版权声明 主编信箱

青岛日报社/青岛新闻网 版权所有 电话:86-532-2865859转3059 传真:(0532)2967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