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天,市旅游管理部门对“十一”旅游黄金周期间全市旅游企业服务“行为”提出硬性要求。
旅行社要认真做好责任险投保工作,到9月20日尚未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旅行社,将由市旅游管理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停止经营旅行社业务,直至取消旅行社经营资格,以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旅行社选择旅游团队车辆必须营运证件齐全,车况良好,司机责任心强、技术过硬。旅行社要与汽车公司签订有关合同,明确发生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处理赔偿办法。
各宾馆饭店在高峰期到来之前,全面检修设施设备,最大限度地扩充接待能力,做好随时增加床位等一切准备。社会旅馆、疗养院、招待所、度假村等要积极创造条件,规范服务,满足高峰期散客临时住宿需要。
市区主要景区(点)和崂山要增辟停车场地,设立团队车辆临时落客点,设置引导标志,增加景区(点)厕所临时设施,提高保洁和管理水平。没有物价部门的批准,景区景点不得随意提高门票价格。景区景点内游览区域、设施设备、操作方法要建立和完善游客须知,给游客明确告示,特别是对那些危险性较大的游乐场所和设施设备,要有专人负责,做好游览活动的引导工作,保证游览活动的安全。
旅游企业不得发生因企业合同纠纷而采取扣留“人质”,特别是扣留无辜旅游者的不法行为。如有违反,对责任者和企业法人要进行严肃处理。各重点旅游景区和接待单位,要向公众公布旅游投诉热线电话。杜绝宾馆饭店拒接团队、给出租车回扣;旅行社超范围经营、对外承包经营、带团到非定点单位消费;导游人员讲解不规范、超计划购物、索取回扣等现象。
着力解决崂山旅游车辆无证营运、骗客甩客;旅游购物场所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和缺斤少两;旅游餐馆和娱乐场所卫生不洁等游客反映较集中的问题。
据了解,旅游管理部门将对“十一”旅游黄金周期间非法经营的“黑旅行社”、“野马导游”严肃查处。(林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