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天,在上苑医院为保胎而住院的戴女士发现,医院给自己注射的复方氨基酸注射液已过期。戴女士及家人为此愤怒地向院方讨说法。
戴的丈夫潘先生告诉记者:妻子已两次先兆流产,7月怀孕后,他们特意到医院住院保胎,出现这种情况,家人都没了主意。
记者看到,该瓶注射液是上海某公司1999年生产,有效期到2001年6月。潘先生气愤地说:“妻子此前已打了18瓶用于保胎的注射液,家人没有在意有效期问题,这一次是在打了四分之一后,意外发现药是过期的,刘世奎院长说营养药过期没事,然后换了一个没过期的接着打。”
潘先生说,此后,院方采取紧急措施,把过期药都收了起来。
昨天下午,医院负责人给家属出具了一份承认错误的说明书,该说明书说:“我请教过江西东亚药物有限公司姚同志及青岛二药的刘同志,她们认为18种氨基酸过期药物不应该用于病人,但过期药物(过期3个月)用于病人少量,不会引起什么反应,只是药效有所减低。”
昨天下午,在病人家属的要求下,院方同意给戴女士做全面检查。(楚风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