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公民都要自觉知法守法。但对我们整个社会来说,绝不是每个人都“独善其身”就是一个合格的守法者,就能使“天下太平”。
从理论上讲,社会是由一个个公民组成的,如果每个人都能知法守法,那么“天下太平”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但这种假设在现实生活中不会出现(至少在很长一段时间之内),总难免有人违法犯罪。从广义上讲,不论是哪个人违法犯罪,既会损害某些个人的利益,也会损害全社会的利益,既是害人,也是害己。因此全社会要共同行动起来,与之作斗争。这是一种法律意识、法律文化的体现,很值得我们大力提倡。
“独善其身”者,不能算是严格意义上的遵纪守法的人。如在公共汽车上视“扒手”如不见,黑夜里对呼救之声充耳不闻等等。旁观的他们也许想不到这样下去,说不定哪一天遭及自身。如果社会不能形成一种维护正义、谴责犯罪的法制氛围,那么,每个人都会面临危险。青岛建工学院郭兰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