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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公安局青岛市城市管理局通告
2001年09月12日 01:57:45
为保证东西快速路胶州路、热河路口立交桥施工期间道路畅通,经市政府同意,自2001年9月15日起至2002年12月30日止对周边道路进行交通流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立交桥建设期间胶州路、热河路采取半幅施工,允许大型客车、电车通行;胶州路上海路口、胶州路江苏路口中断交通。

  二、由华阳路经辽宁路驶往中山路周边的车辆可经泰山路、益都路或乐陵路、包头路、武定路、上海路、聊城路、李村路分流。上述所经道路全部改为机动车单向交通。胶州路的聊城路至中山路段改为机动车双向交通。

  三、由乐陵路驶往大连路、延安路方向的车辆经黄台路分流。

  四、由益都路、乐陵路驶往冠县路方向的车辆经桓台路、商河路分流。桓台路的益都路至青城路段改为东向西行的机动车单向交通。

  五、由中山路、天津路驶往辽宁路、黄台路方向的车辆可经海泊路、临清路、夏津路或武城路、上海路、德平路分流。上述行经道路全部改为机动车单向交通。

  六、辽宁路的黄台路至泰山路段改为由南向北机动车单向交通,允许大型客车、电车、出租车由北向南通行。

  七、由龙山路驶往辽宁路、延安路方向的机动车辆经齐东路、丹东路、大连路分流,其中齐东路、丹东路改为机动车单向交通。

  八、由登州路驶往江苏路方向的车辆可行驶莱芜二路、莱芜一路,所经两条道路改为机动车单向交通。

  九、上述改为机动车单向交通的道路每日6时至22时禁止逆行。十、上述调流路线禁止货运汽车通行,严禁车辆停放,违者依法处理。二○○一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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