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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工作者细说药价虚高内幕
2001年09月12日 00:32:33
本社“新华视点”日前播发的《药品降价暗访记》引起强烈反响,解放军报、北京日报、北京青年报、健康报等新闻媒体刊登并配发了评论和编者按;一些医疗卫生部门的同志还专门打来电话,有的与记者见面反映药价虚高的内幕以及药品价格方面的专业知识。以下是记者和这两位医务工作者的对话实录。

  “药价虚高”的秘密在出厂之前

  记者:媒体都说“药价虚高”,那药价的“高”到底是怎么“虚”出来的呢?

  某全国性医学学术团体负责人:不错,药价的“高”,老百姓早就有反映。但说到药价的虚,只有“圈内人士”心里才有数。目前,我国医药行业的低水平重复生产十分严重,以诺氟沙星药为例,全国就有上千家药厂生产。目前药品市场的竞争,已不是单纯的质量和品种的竞争,而更多地是折扣高低、回扣多少的竞争。有一位药厂厂长跟我说,他们医药设备的利用率还不足一半,为了生存,他们就将药品的出厂价大幅提高,作为推销产品过程中的各种费用、折扣和回扣。

  北京某三级甲等医院临床主任:以前我看一些报道说医院和大夫拿回扣,觉得好多没说到点子上,你们知道药厂是怎么卖药的吗?比如,我是一家药厂的推销员,拿着药到医院作推销,一定得带有生产许可证、卫生检验许可证等,还得有一个盖有物价局大红公章的文件,上面写着“厂批零差价”,即出厂价、批发价、零售价三价,这三种价格可都是物价局核定过的。药厂说是按批发价给药批,其实它给药品批发公司的时候,为了留足利润空间,他们不会按实际的出厂价给药批的,这是“行规”。比方说,一种药的出厂价是10元,批发价14元,零售价是16元,这种药绝对不可能按14元的价格进医院,肯定是批发价的几折。这样一来,医院拿的利润,就不仅仅是按批零差价算的那2元钱。

  药厂申报价格也有“高人”指点

  记者:很多药品的价格都是物价部门审核过的,药厂有什么办法通过“审核关”,又给自己留足了利润空间。

  某全国性医学学术团体负责人:说到药厂报价,它一般是根据自己的原料成本、员工工资、设备折旧来核算的,也就是说,为了维持企业的再生产,成本确实要多高估一些。

  为什么现在不少药厂所报的生产成本“虚”得这么厉害?一句话,都是回扣在起作用!一家药厂如果不给医生回扣,药事委员会、科室主任、有处方权的大夫、药房主任哪一个环节没有“打点”到,你的药就甭想进医院!要想打通这些“关节”,就一定得把本来只有1元钱的出厂价,非得向物价部门报到10元、20元不可。

  记者:既然一种药品的社会成本不那么难了解,那为什么药价还这么“虚”呢?

  某全国性医学学术团体负责人:据我所知,物价部门基本是按药厂自己提供的申报资料来核定的,企业在申报价格时要同物价部门某些人多方接触,比方说一家药厂老板,最近有一种药要报价,他会跟物价部门的“朋友”说,这药的成本大致多少钱,有些关系需要“公关”,这些“朋友”便会指点迷津。

  不光要找物价部门的人“出点子”,卫生、药监、税务部门里也得有这样的“顾问”。只有在大家利益一致的前提下,药厂那个“虚高”的药价才能“出笼”,这叫利益均沾。

  记者:药厂报价越高,物价部门收的管理费越多。那您知不知道,他们是按什么标准收管理费的?是按申报药品的种类来收费呢?还是按药品出厂申报价的一定比例来收费呢?

  医学学术团体负责人:具体怎么收费,我不是很清楚。一位药厂厂长说,他们是带着支票去物价部门办申报手续的;申报任何一种药,交费多少药厂自己有账可查,至于说收取管理费,对药品价格的最终核定,产生多大的影响,恐怕物价局的有些人心里也该是有本账的。

  漏洞要从制度上“堵”

  记者:药品价格里的名堂真不少,产生漏洞的环节也挺多,如何堵住这些漏洞?

  北京某三级甲等医院临床主任:群众对医生拿红包、吃回扣特别有意见,我也很理解。但国家给医院的拨款,只够维持医院正常开支的四分之一或五分之一,市财政也好,各区财政也好,拨款都大大不足,剩下的怎么办?只有想办法“创收”。如今医院的水费、电费、资料复印费都摊到了各科室,说句心里话,我这个科室主任想得最多的事,不是如何提高大夫的医疗水平,而是想法儿把大伙的工资奖金先挣出来。

  某全国性医学学术团体负责人:医院的补偿机制不解决,“以药养医”的弊病就难以根治,这还不是最主要的,关键是医药管理部门执行政策要公正,监督管理要严格,决不能把国家赋予的监管权力变成部门或少数执法人员的利益。新华社记者陈芳沈文陈凯星(据新华社北京9月1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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