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泰州市最近出台新规定,明确界定医疗机构、医师的手术范围。
泰州市卫生局规定,主任医师应侧重甲类手术,一般不开展丁类手术。副主任医师应侧重于乙类手术,一般不开展丁类手术。主治医师可参与甲乙类手术,做助手,但应侧重于丙、丁类手术。
据悉,泰州市出台这项规定主要有两个背景,一是前一段时间,一些医院为抢夺病源,什么手术都敢做,这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医疗市场;二是随着“病人选医生”的普及,许多老专家、老医生的精力被分散在小病上,而年轻医生得不到重视,技术水平难以提高。
该市规定,如果有医院未执行此手术范围,并造成医疗差错事故的,有关部门一律将按医疗责任事故论处。(摘自《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