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9月10日电农业部、建设部、国土资源部日前联合发出的通知指出,“十五”期间乡镇企业要向小城镇集中发展。
《通知》说,经济欠发达地区,要逐步达到通水、通路、通电、通讯和平整土地“四通一平”;经济发达地区,要具备良好的基础设施和通讯条件,逐步实现集中供电、供热、供水、排水及废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要运用市场机制,逐步建立起政府、集体、个人共同投资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充分调动全社会建设小城镇的积极性。
《通知》明确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组建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投资公司,按照规范化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模式运作,实行“谁投资,谁所有,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分享投资和经营利益。
《通知》指出,各地要制定优惠政策,引导乡镇企业合理布局,鼓励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中发展。
《通知》提出,要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引导乡镇企业合理集聚。通过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服务,减轻企业负担等措施,吸引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中。
《通知》规定,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中建设用地要纳入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严格执行规划和节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前提下,保证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中发展的必要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