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下午,即墨市公安分局接到群众报警,在青岛至莱阳的公路上有一名男子遭到抢劫。民警接案审理时发现受害人姜某(43岁,辽宁平溪市农民)神色异常,并不断小声嘟囔着“都是报应”。姜某手中所拿的是一个女士皮包,对皮包的来源姜某也说不清楚。民警觉察其中定有隐情,遂加大审查力度,最后姜某供述自己刚刚在我市四方区杀了一个人。
经查,姜先后因盗窃3次入狱,9月初姜某来青打工,在四方长途站附近一理发店内发现服务员王某(女,29岁)胸前挂着一部价值千元的手机,遂起抢劫邪念。7日中午12点30分,姜某尾随王某来到其暂住处,趁王不备,用床单猛勒王的脖子,致其窒息。后姜某抢得王某的皮包(内有手机和部分现金)于当日下午乘上青岛至莱阳的长途车欲逃跑,没想到途中遭到他人的抢劫。姜某从作案到被查获,前后不到5个小时。9日,姜某被四方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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