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网>>专题>>媒体关注

公安报:小洋楼与土坯房 

  媒体曾披露,在福建省政和县城东南,有一片十分醒目的“豪宅区”,林立着500多幢“小洋楼”。这些“小洋楼”大都是三至五层,造价二三十万元,好的要四五十万元以上。据统计,仅在这个县城里,已经建造好的“小洋楼”就近1000栋。

  是不是政和县的百姓已经富裕到可以自建“小洋楼”的程度了呢?不是,由于地处闽北山区,加上自然灾害频繁,这个县长期以来一直是福建省最贫困的县之一,就在距县城不到一公里处,农民住的仍然是黄泥黑瓦的土坯房。那么这些“小洋楼”的主人是谁呢?是腰缠万贯的“大款”?是经营有方的“老板”?还是来此投资的“外商”?都不是。“小洋楼”的主人都是这个县里有实权的干部。其中有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土地局、教育局、民政局、工商银行、交警大队的领导,还有一些镇的领导、财政所的领导等等。实权干部们的“小洋楼”与贫困农民的“土坯房”———在这个贫困县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强烈的反差!

  据一位经常跑东北地区贫困县乡镇的记者朋友讲,在当地找领导干部的家很容易,只要看房子就行———那几栋最显眼、最气派、最漂亮(豪华)的独门独院或“小洋楼”,肯定就是那里几位“头头”的“私宅”;而当地普通的群众特别是农民,许多还住着低矮的旧土坯房。看来,这“小洋楼”与“土坯房”的反差,并不仅限于福建省政和县,在某些贫困地区还有一定的普遍性。这着实令人忧虑。

  我们不能要求贫困地区的领导干部都住“土坯房”,有条件改善自家的居住条件当然无可厚非。但在许多群众还住着“土坯房”的时候,你却大兴土木修“豪宅”、建“洋楼”,是不是太脱离群众了?你在群众中会有威信吗?你说的话群众会听吗?“为官一任,造福一方”难道就是“造福”你一家(几家)吗?更重要的是“小洋楼”里会不会产生腐败?如果按月薪1000元计算,一年仅一万多元,除去生活费及其他开支,恐怕一辈子也建不起一栋“小洋楼”!那么钱是从哪来的呢?很显然,那手中的“实权”被“开发利用”了。难怪在政和县群众的嘴里那片“豪宅区”被称为“贪官区”。

  贫困县里看“豪宅”,看到了某些地方干群关系疏远乃至紧张的根源,看到了腐败这一“顽疾”在某些地方和单位的普遍存在。如果不能解决这类“小洋楼”与“土坯房”的强烈反差问题,江总书记讲的“共产党员要做‘三个代表’”的要求就会落空,某些领导干部不仅要失去群众,而且会成为群众的“对立面”,直至走向堕落!愿这一问题能引起我们领导干部特别是贫困地区领导干部的警觉。

发表评论】   关闭窗口    
  



 下一篇:

检察日报:鸡和激素与人才
 

网站简介 会员注册 广告服务 帮助信息 版权声明 主编信箱

青岛日报社/青岛新闻网 版权所有 电话:86-532-2865859转3059 传真:(0532)2967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