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厦门9月9日电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向外商转让国有企业股权的规定,允许外国企业参股、控股及除个别领域外整体收购中国的中小企业。这是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外经司副司长徐鸣在此间举办的“中国-欧盟中小企业投资合作研讨会”上透露的。
中小企业在中国的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据统计,中小企业的数量超过800万家,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工业总产值、实现利税和出口总额分别占全国总量的60%、40%和60%;提供的就业岗位占全国城镇就业总数的75%。
徐鸣认为,欧美等发达国家拥有发达的中小企业群,资金实力雄厚,管理经验丰富,专业化水平高,在中国中小企业的改组、提高中小企业的技术水平、改善和加强中小企业的管理、推动企业技术创新等方面,有着广阔的合作空间。
徐鸣说,中国将采取多种方式,吸引外国中小企业投资,其中包括建立完善的信用担保体系,扩大中小企业的信贷规模,支持中小企业在国内市场直接融资等。在鼓励支持国有大企业境外融资的同时,也支持中小企业境外融资,并选择更多的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到境外上市。中国希望欧盟和各国的中小企业参与投资;鼓励外商进行风险投资,参与中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立和发展。中国政府将对风险投资进行引导,调控风险投资的市场准入,规范风险投资的市场行为,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风险投资的撤出和管理机制,为外资在中国进行风险投资创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