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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法是文明标志
2001年09月10日 03:31:51
文登路小学教师聂志缨说:生活中有些人明知违法违规却依然我行我素。人、车不顾交通法乱闯红灯现象并不少见,农贸市场上有人依然在使用早已禁用的杆秤并对百姓缺斤少两,游人在旅游景点的墙上、雕塑上乱刻乱画,海滨一线景点的地灯屡遭破坏。遵纪守法是社会文明的标志之一,守法意识要从娃娃抓起,但成年人需要身体力行给孩子们创造一个懂法守法的大环境。

  青岛海关的罗向辉说:市民的守法意识应该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尤其要重视有地方特色的法规,这是维护青岛形象的起码要求,“文明路上不文明”的事情不应再发生。还有一些住一楼的居民随便圈小院、盖小房,这样既破坏环境又侵犯了别人对居民区的合法权利。为了贪一点不便宜而置法律和公德于不顾的做法,实在不足取。

  家住太清路18号的退休职工高女士说:马路上随处可见办假证件的小广告,那些假证贩子是违法分子,但如果大家都遵纪守法不使用假证,假证贩子也就没有了市场。楼道里不准乱堆乱放,但却屡禁不止,还有居民院里的偷水偷电现象,严重侵害了大家的合法权益。这些看起来是小事,但关乎百姓生活,关乎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关乎能否建成文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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