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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旅游客运将有新规定 游船须配安全员
2001年09月10日 01:30:55

高迪

本报讯记者昨日获悉,将于本周内颁布实施的《青岛市水上旅游客运管理规定》作出要求,在我市所辖水域从事游览观光、休闲娱乐的客运船舶必须配备安全管理员。

  《规定》要求,旅游客运船舶必须具备国家颁发的客运船舶适航证书,并配有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员。在船上任职的船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有效适任证书。出航时必须配备救生、消防和通讯设施,小型游艇航行时船员和乘客必须穿好救生衣。(高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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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换的管子又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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