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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官司未打完丈夫拒妻见婴儿
2001年09月09日 11:36:40

本报记者

本报讯城阳区城阳办事处的宋女士与丈夫的离婚官司还没有完结,丈夫已经不让她见孩子。孩子七个月的时候被丈夫抱走,直到现在,这位母亲未能见到孩子一眼。

  因夫妻感情不和,两人从去年开始打起离婚官司。今年5月18日,法院一审判决二人离婚,孩子归女方抚养。而在3月份,宋的丈夫以奶奶想孙子为由,把当时只有7个多月大、还没有断奶的孩子强行抱走。孩子被抱走的第三天,宋女士曾经找过婆婆要给孩子喂奶,婆婆不让。此后,宋女士多次想看孩子,但一敲丈夫家的门,丈夫就喝令她“滚”,丈夫家的人也跟着帮腔。宋女士说:为了孩子,我的头发都白了,我不知自己是否有权见到孩子。

  山东明鰑律师事务所的辛余辉律师说,该离婚案件的一审判决,因为宋的丈夫上诉而没有生效,也就是说,二人仍然是夫妻。即使二人已经离婚,根据新婚姻法:“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宋的丈夫无权阻止母亲看孩子,如果执意不改,可到法院起诉。(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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