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闯红灯之后,行驶证被交警部门扣留,而车主却迟迟不到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接受处理,上述车辆就是这种情况。
车主何敢“无证”行车呢?办案交警分析,一是少数车主持观望态度,认为交警部门不会有严厉的处罚措施,顶多罚几个钱。但他们忘了,对逾期不接受处罚者,除注销当事人驾驶证外,其车辆也将不予年审。
另有头脑“灵活”者,干脆声称证已丢失,要求补办新证。但他们不知道,交警部门可以通过网络联结,查明他的证已被扣留。而且,从10月8日起,我市将实行新的《机动车登记办法》,其中规定:以机动车行驶证灭失为由,骗领车牌证的,将处以1000元罚款。(周江波辛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