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方科技(0620)及公司第一大股东西安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前分别接到了中国证监会处罚决定书。
据称,公司前身牡丹江石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1999年11月3日发布董事会公告称:“通过《关于收购上海圣方显示器有限责任公司98%股权的方案》,该公司成立于1999年10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但经查,上海圣方显示器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上海圣方科技有限公司,1999年11月11日才取得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仅为500万元。牡石化及其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的八名董事的行为构成虚假陈述行为。按照规定,对牡石化(现圣方科技)处以罚款50万元,对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的原董事长荣英林给予警告,处以罚款5万元;对其他七名原董事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3万元。
公司大股东西安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1999年12月出资20914.3万元收购牡石化股份,1999年12月3日西安圣方在受让股权的公告中称:“截止10月底。本公司总资产为6亿元,净资产为4.5亿元”。但经查,西安圣方1999年10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上的4.5亿净资产中包括1999年8月“受馈赠”的2.4亿元无形资产,但这部分无形资产的评估报告是2000年3月出具的,其中1.7亿元的无形资产是1999年11月才通过技术鉴定,公告当时不能确认为资产。因此在1999年10月底,西安圣方的实际净资产不超过2.1亿元。西安圣方上述行为构成虚假行为。按照规定,对西安圣方给予警告,处以罚款50万元;对两名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罚款5万元和3万元。江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