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已从本月1日起实施。据了解,目前,我市部分旅行社已按这一规定投保了“旅行社责任保险”。但仍有一些旅行社处于观望中,没有办理责任保险。
据了解,“旅行社责任保险”一年一投,属团体险,最高投保额200万元。旅行社投保此险种后,一旦由于自身责任,使游客在旅途中发生意外,可获得一定赔付。
有关业内人士提醒,对一些实力弱而又未参加投保的旅行社来说,一旦发生旅游意外,游客的利益将很难得到保障。游客在报名时要询问是否投保责任险,如发现旅行社未按规定投保责任险,可向旅游部门举报,举报电话5912030。(陈春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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