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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发票税额388万余元
周某昨被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2001年09月08日 02:15:56

戴谦王海声

本报讯我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公司经理周某先后多次为200多家单位虚开增值税发票,虚开税额近388万余元,给国家税收造成重大损失。昨日,市检察院依法对此案提起公诉。因让周某为其客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蒋某、李某、杜某也被一并起诉。据悉,这是近年来我市最大的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据了解,周某在1999年5月至2000年7月先后主持青岛开发区某贸易有限公司和担任某商贸有限公司业务经理期间,伙同周某某(在逃),在没有任何交易往来的情况下,以该公司名义为我市、潍坊等地共200余家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90余份,虚开税额388万余元。

  其中,蒋某、李某、杜某在各自的经营活动中,明知自己不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无增值税专用发票,仍然让周某以开发区某贸易有限公司和某商贸公司的名义,先后为我市10余家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6份、虚开税额近40万元。(戴谦王海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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