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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我市纪念《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十周年
2001年09月08日 02:15:54

本报记者

本报讯我市纪念《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10周年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会议,日前在市级机关会议中心举行。会议总结了我市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研究部署了新世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奋斗目标和工作任务。会议强调,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立足教育和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贯彻实施,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国,副市长、市未保委主任臧爱民出席会议。

  团市委副书记、市未保委办公室主任陈飞代表市未保委在会上作了工作报告。会上还向10名青少年维权社会义务监督员代表颁发了聘书。(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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