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李四清陈丁
近几年,国内不少城市规划设立了商业步行街。这些集娱乐、休闲与购物为一体的大众消费场所,在经过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整饰和改造后,营商环境大为改善,成为都市一景。然而,良好的营商环境使许多步行街商铺租赁供不应求,铺租居高难下,甚至出现经营者私下转租、分租及合作,租金外乱收费现象。
商业界和房地产界人士指出,高昂的铺租,会使低利润的商业难以在步行街立足,这将削弱商业步行街作为大众休闲、消费综合场所的功能,走入畸形发展的误区。
由于众多投资者看好步行街的商业氛围,经营者从前手承租人处承租商铺,而前手承租人又常常巧立名目,以入场费、集资费、装修费、预订承诺金等形式收取费用,从而抬高租金,使商业步行街租赁市场形成恶性循环。据调查,许多步行街商铺承租人未经商铺业主同意便擅自转租,二、三手转租十分常见,有的转租次数高达六手。
租金居高不下,不仅使经营者难以赢利,破坏了商业步行街良好的经营环境,造成房产税、营业税等税收流失,而且使商业步行街的商业格局逐渐发生了变化。面对高租金,一批低利润的商业成分难以招架,节节败退。
一些百货业和房地产界专家认为,要使商业步行街健康发展,政府税收、工商、物价、商业等部门必须适度干预,调控商铺租金涨幅,使商业步行街贴近寻常百姓,真正成为他们休闲的大众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