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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力量办学收费标准公布
2001年09月07日 11:22:37
市教育局成教处通过本报,向社会公布今年社会力量办学学杂费、寄宿费的收费标准。强调学校不得在规定收费项目之外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得收取保证金、抵押金、储备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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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杂费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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