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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吞货款五十万躲藏五年终归案
2001年09月06日 10:53:00

郑权陈璇

本报讯私签合同、侵吞货款五十余万元的侵占犯罪嫌疑人闫某在躲藏5年后,终被李沧公安分局保卫科抓获。

  我市某化工厂下属的服务公司经理闫某于1996年1月在未经厂里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与我市一石油公司签订了51万元的柴油购销合同,后将货款全部划到其个人经营的公司账户上。闫又于1997年3月以总厂名义与对方签订还款协议,但一直不还借款。1999年,经法院判决,该厂赔付某石油公司本息49万元。案发后,闫某一直藏匿不敢露面。

  李沧公安分局保卫科民警开始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查实闫某于1996年11月至12月分11次将51万元货款全部划到多个私企及个人账户,决定诱其上钩。8月29日7时30分,闫偷偷回厂时被抓获。闫某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交待了作案事实。他哀叹道:没想到这一天来得这么早。(郑权陈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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