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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淫受罚携子投江湘一淫妇被判刑
2001年09月06日 10:52:56
本报长沙消息卖淫受罚竟携子投江。被告人文爱军因犯有故意杀人罪(未遂)近日被湖南益阳市赫山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据了解,文爱军系赫山区泥江口镇一农妇,现年33岁。今年6月,她因卖淫被公安机关收容教养。释放后觉得无脸面对家人,便产生了轻生的念头。

  6月24日,文爱军抱着年幼的儿子来到资江边,携子走向资江江心。江水很快淹没了她的头部,幼儿在水面扑腾,这时被路过群众看见,将文母子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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