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青岛日报>>一版
别做不文明行为传播者
2001年09月06日 04:03:13
前几天,在轮渡出口搭乘一辆“的士”,司机态度倒是蛮热情。但是,从我一上车,他就点上了一支烟,车内立时烟雾弥漫。不得已,我只好打开车窗。后来我说他吸烟太呛人了。他猛吸两口,才把那烟蒂扔出窗外。显然,对我提出的意见心里不很痛快。

  “的士”是青岛服务战线一道靓丽的风景线,“的哥”的形象如何,影响着青岛文明城市的形象。青岛地方性法规和政府有关规定都曾明示,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和随便乱扔杂物。作为“的哥”应自觉遵守规定,从小事做起,处处事事约束自己。在运营时,做到不吸烟,不顺手乱扔杂物,免得“毒害”乘客,成了不文明行为的传播者。胶南工商分局庄奎太

 

 

发表评论】   关闭窗口    
  



 下一篇:

提倡“自扫门前雪”
 

网站简介 会员注册 广告服务 帮助信息 版权声明 主编信箱

青岛日报社/青岛新闻网 版权所有 电话:86-532-2865859转3059 传真:(0532)2967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