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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该不该分担孩子的学费
2001年09月05日 01:31:53
梁女士离婚时,法院判决她前夫每月支付给孩子抚养费130元。可今年孩子升入高中以后,需每年交4000元的学费,梁女士感到负担不起了。昨天上午,她向本报热线2888000咨询:我是否可以要求前夫负担孩子的一部分学费?

  本报工作人员就此咨询了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的李律师,据介绍,像梁女士遇到的这种情况,首先可以通过双方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条文规定,当抚养费不足以支付生活费用时,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增加抚养费。如孩子年满18岁,可以单独起诉父亲,要求增加抚养费以支付学费;如孩子未满18岁,则由母亲以监护人身份提起诉讼要求。周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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