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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大化院建院学生享受新政策 助学贷款利息减半
2001年09月05日 01:31:53

记者张莉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青岛大学、青岛化工学院、青岛建工学院三所高校获悉,近日省财政厅向他们下发了实施国家助学贷款贴息计划的方案,开学后,这三所学校的学生也可以办理“国家付一半利息”的贷款。

  据了解,助学贷款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和各商业银行的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无需担保,由国家或省级财政贴息一半。普通商业银行的助学贷款一般说来需要他人担保,贷款利息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正常贷款利率收取。以往国家助学贷款的主要对象是国家重点院校的学生,因此我市只有青岛海洋大学“享受”这一待遇。

  国家助学贷款的具体办理办法为:学生报到后,到所在学校学生处申请贷款,填写申请表和承诺书后,由学校相关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学生可持本人入学通知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及申请表、贷款介绍人和见证人证明等再向银行申请;银行审核通过后,学生即可与银行签定贷款合同贷款。(记者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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