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老年生活报>>七版
菜墩砸死老太子女状告全楼
2001年09月04日 09:27:35
济南一七旬老太在楼下乘凉时,被楼上飞下的一个菜墩击中头部不幸身亡。由于肇事者迟迟不肯露面,老人的四位子女索性将二至六楼的15户邻居一起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共同承担总额17万元的医疗费、护理费、死亡补偿费及精神损害赔偿金。

  死去的老人名叫孟秀云,今年74岁,家住济南林祥南街74号202室。今年6月20日中午,老人在附近楼下与邻居们乘凉时,被楼上落下的一个菜墩砸中头部。孟老太当场昏倒在地,后经抢救无效身亡。事发后,当地公安机关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勘验,认定系遭外来钝性暴力致颅脑损伤死亡。同时,公安机关认定该案不属刑事案件。

  林祥南街76号楼2单元每层三户,共六层。事发后,孟老太的子女亲属也来到该楼洞开始自行调查,由于当时正是中午,楼周围几乎没有人,结果也是一无所获。与此同时,济南市魏家庄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到现场进行了调查,询问了二楼以上的15家住户,并初步认定菜墩是从二楼以上某个楼道花窗掉下来的,由于当时没有目击者,谁家掉下的菜墩也就成了一个谜。更奇怪的是,那个肇事的菜墩也在当天神秘地失踪了。由于楼上邻居没有一个承认菜墩是从自己家飞出的,老人身后事得不到妥善解决。为讨公道,四子女只好将该单元二至六层的15户居民一起告上法庭,要求邻居们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济南市中区法院收到受害者四子女的起诉状后进行了审核,认为符合立案条件,予以立案。随后向林祥南街76号楼2单元的15户居民下发了传票。

  居民们接到法院传票后,反映最多的就是“无法理解”。家住该楼601室的刘建华老人今年已经73岁,因患脑血栓卧病在床,老伴也年逾古稀手无缚鸡之力。菜墩子他们连搬也搬不动,怎么会是肇事者?自己活了一辈子,为这事成了被告,简直是冤。据了解,该楼15户居民中有3家是老两口在家。参与救人的施焕玲女士对于自己成了被告也想不通,她认为,当时家中无人,她自己在楼下乘凉,事发后,她还积极参与救护老人,到头来,孟老太的子女反倒将自己告上了法院,真是令她寒心。

  据悉,不少居民收到法院传票后,已开始咨询律师,准备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9月11日,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将对此案开庭审理。于然

 

 

发表评论】   关闭窗口    
  



 下一篇:

骗子耍起“奥运”牌
 

网站简介 会员注册 广告服务 帮助信息 版权声明 主编信箱

青岛日报社/青岛新闻网 版权所有 电话:86-532-2865859转3059 传真:(0532)2967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