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贿赂导游、司机,罚!”崂山严处旅游业不正当竞争行为 2001年09月04日 04: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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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8日,崂山工商分局对石老人某珠宝店贿赂导游、司机以牟取非法暴利的行为,进行了罚款10000元的处罚。该珠宝店为了获取暴利,与某些导游、司机勾结,约定凡带游客来该店购买商品的、按照游客所购商品货值的20%-30%给予其回扣,他们所售的商品质劣价高,有时一条几十块钱的项链竟卖到几百元,甚至上千元。
据了解,工商崂山分局近期对景区内饭店、旅馆、水产品商店、珠宝店给司机、导游回扣或提成的商业贿赂行为进行了查处清理,对全区310户饭店、190户珠宝店、360户水产品店逐一进行检查,期间对12户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业主给予行政处罚,罚款共计46000元。马淑对张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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