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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举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
2001年09月03日 01:05:17

王萍

本报讯昨日上午,团市委等部门在五四广场联合举办《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10周年集中宣传日活动,来自我市法院、检察院、工商、教育、司法等以及涉及未成年人保护的有关单位,纷纷设立展台和咨询台,为未成年人及其家长提供各种法律、政策、医疗保健咨询,并现场招募热心青少年事业的市民担任青少年维权义务监督员。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国、副市长臧爱民到咨询现场亲切看望了参加活动的工作人员,认真询问有关情况,并勉励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更加深入地做好未成年人维权工作,以实际行动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据悉,《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10年来,我市已在全市中小学中设立600多名法律副校长,并为中小学生举办1300余场法制报告会,近年查处非法使用童工事件30余起,解救和安置童工280多名。(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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