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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保”人员每月
2001年09月01日 11:13:40
可领二百四十元本报讯记者从市劳动保障局获悉,“协保”人员出再就业服务中心后,将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据介绍,“协保”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后,暂时无工作时,可从登记的次月起每月申领失业保险金240元,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累计最长为24个月。“协保”人员在申领失业保险金期间,继续享受养老、医疗保险待遇,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协保”人员的失业保险金将按月发放,并实行严格的申领制度。(记者祁文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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