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京消息江苏省徐州市交通局原局长兼党委副书记于瑞茂,因犯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前天被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同时判处没收于瑞茂个人财产32.35万元,受贿的人民币119.2万元、美元4000元和其他财物及挪用的50万元公款已被依法追缴。
于瑞茂今年56岁。凭着能说会道、逢迎拍马的升官术,先后当过丰县县长、徐州市城建局(公用事业局)局长和交通局局长。作为分管领域里的一把手,事无巨细、权无大小,他统统抓在手里,为自己谋取私利。于瑞茂的身边,还有一帮年轻貌美、善于钻营的女性。他一天到晚接不完情妇们打来的电话。这些“红颜知己”既与他一道挥霍享乐,又为他捞钱牵线搭桥。他受贿的百余万元,大部分都请情妇保管或借给她们做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