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炸超市伤27人大同恶徒被判死刑
2001年08月31日 10:52:46
本报太原消息近日,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8·1”中百爆炸案件,被告人冯君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庭审理查明,被告人冯君于今年8月1日自行组装爆炸物两个,下午4时,启动引爆装置后,将爆炸物存放在大同中百超市

  存包处。4时45分许爆炸物爆炸,当场炸伤27人,其中1人重伤、5人轻伤、21人轻微伤。8月3日晚,被告人冯君利用实施爆炸相威胁,先后给大同市两家饭店拨打电话进行敲诈。8月4日晚,当被告人继续打电话敲诈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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