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湖里区华光路2号远华集团总部大门左侧那幢外镶红色瓷砖的七层“红楼”,作为腐败的象征,已经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但是,“红楼”斜对面一幢外镶白色瓷砖的六层楼房,却很少为外人所知。这幢楼对外称是厦门远华电子有限公司的“厂房”。
远华“红楼”,是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疯狂策划走私、拉拢腐蚀干部的主要场所,妇孺皆知。关于这幢六层远华“白厂房”,由于它掩映在周围淡白色建筑中,再加上冠以“厂房”名称,既不显眼,也很少有外人关注它。
那么,在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疯狂走私活动中,这座“白厂房”扮演了一个什么角色呢?
走私“护航打手”的“生产车间”
据说,每天来远华“白厂房”“上班”的人主要就是去一个楼层———二楼。
进入二楼,展现在记者眼前的是一个近千平方米的宽大的拳击训练馆,地上铺着绿色地毯。拳击馆中央,一座高一米左右的标准拳击台尤其引人注目,拳击台上散落着几个不同颜色的拳击手套;台前悬挂着10个练习拳击用的大沙袋。馆内还摆放着哑铃、杠铃、跑步机、划船器、多功能健身器等各种各样的健身器材以及台球桌等。
看了这一切,记者诧异地问一位这里的工作人员:“这是厂房吗?车间在哪里?”答曰:“这就是厂房。”原来,这幢六层远华“白厂房”,从来没有铺设过电子生产设备、没有生产制度,更没有生产电子产品的工厂应有的一切硬件设施。
熟悉情况的人士告诉记者,这个拳击馆是远华“白厂房”的核心所在,专为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保镖和打手强身健体所用。它不是用来维护生产秩序,而是为赖昌星走私活动维护“安全”和维持“正常秩序”。这些保镖和打手平日里被赖昌星豢养,每天在远华“白厂房”里“生产”强壮的体魄。在需要的时刻,他们可以手持电击手枪,履行赖昌星赋予的“职责”。
如果把远华“红楼”称为赖昌星腐蚀干部的“温柔楼”,远华“白厂房”则是为赖昌星走私活动“护航打手”的“生产车间”。虽然时过境迁,但目睹拳击馆里的拳击用品,仿佛再现那些保镖和打手为效忠“主子”赖昌星练习拳击的剽悍。
有了这些强壮的、效忠的打手和保镖,赖昌星自然是陡然平添几分胆量,走私活动也就更加有恃无恐。
职业化的“走私机器”
厦门远华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赖昌星自诩“一生只会走私”,显然,此时的赖昌星并不是真要好好创一番“电子实业”。建“厂”伊始,赖昌星也装模作样地购买了一条电子元器件生产线,但这条生产线却从来没有开工过,远华“白厂房”徒具虚名,从这幢“厂房”出来的没有工人,只有打手和保镖。赖昌星建造远华“白厂房”,成立远华电子有限公司,不过是搞了一个遮人耳目的“对外招牌”,为的是去干一番“走私大事业”。
赖昌星走私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他在老家晋江经商的时候。20世纪80年代初,赖昌星从晋江去石狮寻求发展,在石狮他与人合办服装厂,发现了一个后来改变他人生之路的新的赚钱方式———走私;开始小规模地走私,有时候混装一点服装偷运进来,总比做其他事情利润大,刺激了他,就“铁心”往这个方向发展。80年代中期,赖昌星以假名在某省非法骗取赴港单程证,成为香港居民,并与其妻曾明娜在港开设了美好贸易公司。1992年,回到厦门,开始纠集一伙走私分子从事家用电器、香烟等货物的走私犯罪活动。
但这些“零星的走私”,风险大,有时搞不好就栽了,有时还与其他走私分子发生冲突,这显然不能使“一生只会走私”的赖昌星满足。可以说,成立远华电子有限公司,建造远华“白厂房”,是赖昌星迈向“职业化走私”的开始。
一次走私活动,需经过策划、筹集资金、购私、通关、核销、售私等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出了事,以走私活动获取暴利的愿望都将付诸流水。为确保这些走私流程都不出事,就必须确保每一环节都是“绝对可靠”的人。从赖昌星眼里看来,这“绝对可靠”非自己家族之人莫属。于是,赖昌星开始借助本家族势力和网罗帮凶,精心构筑以自己为首的“走私大家族”。赖昌星拉来了几乎所有的“血缘化家族”成员,都委以要职:
妻:曾明娜,任公司董事,掌握财权;兄:赖昌标,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策划,香烟走私幕后总操纵;弟:赖昌图,任公司董事兼厦门俊邦汽车贸易公司董事长,专司汽车走私;妻弟:曾明育,任公司董事,后接替赖昌标任执行董事一职,成为公司少壮派人物(赖昌星出逃后曾主持公司事务);长兄:赖水强,走私香烟骨干(赖昌星出逃后曾主持公司事务);侄婿:黄克臻,香烟走私干将;外甥:陈文远,香烟走私干将;妹夫:吴荣芬,远华同安影视城总经理;侄儿:赖文峰,香港远华公司总经理,负责打理香港方面走私货物的发货及资金往来;姐:赖秋菊,参与私烟销售;妻弟:曾铭铁,汽车走私干将。
虽然自己家族的人分工把口把持着走私流程的各个环节,要使走私成功,还需要打通海关、商检、边防、海事、港务等各个关口,在这方面,赖氏家族成员是难以胜任的。打通政府部门关口,最好的办法莫过于利用各个关口的内部人员,才能达到“事半而功倍”的效果。为强化走私集团组织,赖昌星又网罗帮凶,把眼光盯向了厦门海关以及政府部门精通业务的工作人员,通过收买或招聘重用,使他们服服帖帖地听命于自己,成为非血缘化家族成员的走私骨干:
洪凡堤:原厦门湖里区副区长,任远华公司总经理,负责策划指挥;蔡惠娟:原厦门海关副科长,任远华公司副总经理,负责策划指挥;侯小虎:原厦门海关职员,任远华公司副总经理,负责行贿,通关;王泰城:原厦门海关副科长,任远华公司骨干分子,负责行贿,通关;任军:原厦门海关职员,任远华公司骨干分子,负责行贿,通关;谢东风:原厦门海关同安办事处副主任,任远华公司骨干分子,负责通关。
由赖氏“血缘化家族”成员掌握走私的要害部门,由那些从政府海关高薪聘请人员负责走私的通关业务,赖昌星组建起职业性的“家族化”走私犯罪集团。在进行了详细的内部组织分工后,赖昌星掀起了一股走私狂潮。
隐蔽性的走私一条龙
在湖里工业区,赖昌星的远华电子有限公司既没有生产过任何一件“工业产品”,也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小企业。一个连进出口经营权都没有的企业,这个走私犯罪集团是怎样上演出一幕幕“轰轰烈烈”的走私“大戏”的呢?
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走私手段极具隐蔽性,最重要的手段就是采取“单线联系、分段包干”,即:将走私过程精心分为若干环节,每个环节分段包干,单人联系。除核心层的极少数人外,各环节走私分子都难以了解整个走私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即迅速切断、逃避查处。
这里有一幅赖昌星走私集团与厦门开元外贸有限公司合作走私西药活动的组织分工图:
总策划———赖昌星与陈光辉(开元公司原总经理);李瑛(开元原总经理兼业务五部经理)———具体负责对外签约、对内销售以及联系虚开用于内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陈黎岗(开元原副总经理)———负责资金调配;吴民生(开元保税部经理)———负责进出口报关;周宏(开元五部原副经理)———负责制作虚假的转口合同、出口发票等单证;侯小虎———负责通关、办理出口核销。
通过这种方式,远华公司和开元公司于1996年至1998年间走私西药原料总货值人民币6689万元、偷逃税款人民币1619万元。
赖昌星勾结福建九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走私香烟,手段更绝:
赖昌星瞄上了拥有进出口权和拥有海关批准的保税手册的福建九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他亲自出面,进行“核心层沟通”,勾结上福建九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赵裕昌,使其成为自己走私活动的一个重要伙伴,共谋走私进口香烟,使他的走私变成表面上的“合法化”,而赖昌星就成了隐藏在幕后的走私操纵者。
假转口真走私是赖昌星最擅用的手法。转口贸易是进出口贸易的一种方式,货物可能运到中国的某个港口,但不是中国进口的货,而是要通过这个港口将货转运到其他国家去。赖昌星就“借用”这种方式从香港或从欧洲直接运进香烟,到厦门后,假称要转口菲律宾,这样,就可以不在厦门办理正式进口手续,而是把货转移到某一保税区或保税仓库暂存。按转口贸易正常流程,存储在保税区的货物将在协议时间内要重新运到码头,转口境外。赖昌星就在这一程序大做手脚,他的打手干将们充分发挥了作用,他们先把香烟运到走私集团倒换各种走私货物的重要基地———海鑫堆场,他的保镖和打手们立即对海鑫堆场进行封锁,剪开海关的关封,卸下香烟,再把空箱子合上,重新封好关封,把卸空了香烟的集装箱运往外国。
经查证,1996至1998年间,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勾结福建九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仅用假转口等方式走私进口的香烟就高达26航次,货值人民币22.2亿元,偷逃税款人民币16.5亿元。
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通过勾结其他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大型企业,不仅自己进行疯狂的走私活动,而且包揽了厦门关区走私“通关业务”,如果其他公司或个人想走私,都要预先得到赖昌星的首肯,并由赖昌星核定国外购买价和国内销售价,为走私货物办理“通关”,收取“水费”。
新华社记者肖伦添黄庭满卢志勇(据新华社厦门8月30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