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四方区开封路上的某公司职工李某到盐滩派出所报案称,刚刚发现自己放在单位宿舍里的一张建设银行龙卡储蓄卡丢失,而到银行报失时却发现卡上的1000余元现金已经被人提走。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在调查中,李某的同事反映说,这几天同在一个单位的来自无棣县的临时工李某某(男,19岁)行为有些反常,李某某平时很小气,但这几天却花钱大手大脚,不仅给自己买了一套新衣服,而且还请了几名同事喝酒。民警根据这一线索向李某某了解情况时,李某某竟然吓得浑身发抖,以为民警已经掌握了情况是前来抓他的,所以很快就交待了自己盗窃同事信用卡又提款挥霍的犯罪事实。
原来,李某某曾经陪同李某到银行提款,当时李某某就偷偷地记下了李某的密码。自今年8月份以来,李某某先后三次溜到宿舍盗窃李某的信用卡后到银行提款挥霍。第三次,在行窃将卡上的钱全部提光后,李某某将信用卡丢弃。昨日,李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王娉贾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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