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进口臭氧发生器频频在广州、深圳等城市的媒体上掀起促销热潮,部分经销商还将五花八门的臭氧及负离子发生器等产品赠送给机关团体,作办公室空气清新器用。对此,中科院院士傅家谟等环保专家指出,盲目在室内使用臭氧消毒产品,很可能会导致人体皮肤癌变和肺气肿,使消费者本想花钱消费环保产品,得到的却是污染。
据了解,目前国内市场上的空气净化器产品,大都是小企业生产的,且主要由境外进口。这类产品普遍标识不清,既没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又没有生产厂名和厂址,不符合我国产品质量管理法。有的虽注明“特别注意事项”,但若使用者不认真阅读,往往容易忽略。更为严重的是,一些臭氧消毒器产品在广告中夸大产品功能,自称是“21世纪的环保产品”,“室内有人抽烟时只要排放臭氧就能杀菌消毒去污染”,“臭氧可去除蔬菜、水果中残留的农药”云云。
环保专家指出,臭氧是一种具有特殊臭味的微量无色气体。高空的臭氧层可以吸收太阳辐射的紫外线,防止射线对人体过度照射造成的危害,被称为“地球保护伞”,但低空的臭氧则对人体极为有害。一些过敏体质的人,长时间暴露在臭氧含量超过180微克/立方米的环境,会出现皮肤刺痒、呼吸不畅、咳嗽及鼻炎等症状。
据介绍,国际上并不主张在居室内使用臭氧空气清新器,即使医疗卫生部门应用臭氧消毒室内空气,也是控制到温和的浓度和在封闭状况下才进行。目前,我国对户外臭氧规定的最高浓度标准为200微克/立方米,而室内臭氧标准尚未正式公布。李四清杨伟民(据新华社广州8月25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