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宁8月25日电广西南宁一位叫阿金的女市民日前高兴地从当地法院领到了两万元奖金,成为广西建立举报赖债者奖励制度以来首位获得奖金的举报人。
今年8月初,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当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公告,向社会公开承诺:对举报赖债线索的个人,一经查实,法院执行债务成功,即按债务金额的相应比例给予重奖。
去年底,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曾就两家单位发生民事纠纷一案做出终审判决,但被执行单位迟迟不屡行债务。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征得债权单位同意的前提下,发出举报有奖公告:凡举报有效线索者,债务执行成功后,将从40万元执行款项中拿出5%作为奖金予以奖励。
阿金看到公告后,于8月10日到法院举报了重要线索,法院执行此案进展顺利。13天后,阿金的两万元奖金得以兑现。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李秋说:“举报奖励制度的建立,有利于调动公民为法院提供有价值线索的积极性,改善法院执行追债难的困境,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阿金说:“我本人有几十万元借给朋友后迟迟未归还,对没有信誉的赖债者心里很气愤,看到法院的公告后,作为公民我有义务协助法院维护法律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