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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财五百万头顶三罪名广东电白县原教育局局长受审
2001年08月26日 02:51:11

  本报综合消息去年震惊全国的广东电白高考舞弊案(本报曾予追踪报道)又一重要疑犯———原电白县教育局局长、县招生委员会副主任陈建明,因涉嫌玩忽职守、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三项罪名,24日在电白县法院出庭受审。

  陈建明今年49岁,电白县人,研究生学历。去年电白高考舞弊案案发时,陈任2000年电白县高考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据查明,至2000年7月止,陈建明共拥有银行存款512.2万元、集资款2万元和造价18.9万元的楼房一幢,财产总值533.1万元,其中有112.9万元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案发后,其巨额存款被秘密转移到了珠海。起诉书还指陈建明与人合谋伪造借据私分利息、私挪公款集资分息,并收受教材“回扣费”共23万元等。

  案中有案冰山渐显查处小贪牵出大贪

  2001年6月6日,震惊全国的电白高考舞弊案,在历时将近一年的调查、取证、起诉和审理后,在电白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六名案犯因受贿、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贪污等罪名被判刑。六犯分别是:原水东中学教务处副主任杨汉辉、原电白县教育局副局长陈作达、原电白县招生办主任陈光玩、原电白县招生办副主任梁禄生、原电白一中体育老师杨雄兴、原电白一中英语老师王启政。

  在调查六名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教育局局长陈建明露出了马脚,因其涉嫌更多的经济问题,故调查取证时间较长。

  群众举报高考舞弊局长公然查对笔迹

  2000年电白高考前夕,陈建明在收到群众举报有考生准备在高考中利用寻呼机接收答案进行作弊的信件后,未引起重视及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反指群众告其“黑状”,并多次在各种公开场合查对举报信的笔迹,追查举报人,使电白高考工作重心发生严重偏差。

  不择手段大肆敛财集体私分公款利息

  1994年,陈建明任县招生办主任,陈作达为分管招生办的教育局副局长。1994年,经县招生办和人事局决定,每年介绍一批学生委托湖北黄冈地区一些学校代培,每个生源3000元左右的“手续费”。县招生办共从“手续费”中分得208万元。陈建明等人多次从中“借”款。

  1997年下半年,县教育局因建办公楼和职工宿舍资金紧缺,陈建明等人私挪公款集资分息,利息10万元被他们均分。

  1999年初,县教育局向全县中小学推行统一使用的辅导资料,印刷事务由教育局属下的教具厂厂长黄轩负责。黄轩从中得到“好处费”60余万元,向上级领导“进贡”,其中陈建明收取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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