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邻里间打架,把前来做调解工作的七十多岁的居委会干部撞得摔下楼梯。昨天,市南区人民法院为这个老太讨回了公道。
去年10月25日早8时,住宁夏路的居民尚某向负责居委会调解工作的毛某反映,邻居王某在楼道里堆放了许多杂物,毛某把尚某和王某叫到一起,试图解决此问题。尚某和王某话不投机,厮打起来,毛某赶紧上前拉架,没想到被打斗中的两人撞倒,从四楼滚到三楼。
经诊断,毛某头部受伤,左手骨折,法医鉴定为轻微伤。老太太医好伤后将两人告上法庭。
法院昨天一审判决,两被告分别赔偿毛某的医疗费、交通费459元。(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