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8月24日电公安部有关部门负责人今天通过新闻媒体提醒广大群众:警惕非法传销回潮,增强防范意识,不要相信任何可通过参与传销快速致富的谎言。
20世纪80年代传销传入我国后立即发生异变,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传销进行非法经营、集资诈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国务院1998年发出通知,全面禁止各种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从1999年3月起,一度销声匿迹的非法传销活动改头换面,死灰复燃,迅速在广东、广西、山西、海南等地出现回潮。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各地已发生各种利用传销、变相传销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案件近500起,参加各种非法传销的人员达数百万人次,非法经营额达近百亿元。
据了解,这次回潮的非法传销活动中,不法分子的犯罪手段日益新颖和狡猾。他们多为打着为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等旗号,编造或者套用“共销”、“重复消费”、“框架营销”、“网络倍增”、“连锁经营”等名义,以“快速致富”为诱饵,在各种媒体上作广告、宣传,利用一些公益活动为其装点门面,使广大群众误认为这些公司合法、正当且实力雄厚,诱使大批不明真相的群众参加非法传销活动。随后再利用他们编造招聘、用工名义,发展亲戚、朋友、同乡加入。
这位负责人指出,当前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非法传销的组织形式比过去更加严密,活动方式更加隐蔽,一些传销组织已明显具有“黑社会”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