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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水回用青岛试点 届时我市中水供水能力将达每日20万吨
2001年08月23日 02:41:30

本报记者刘芳滨

本报讯记者从市计委获悉,国家计委已于日前正式下达文件,确定我市为中水回用试点城市,并安排一笔较大的专款予以支持。这不仅将加快我市中水回用工程的建设,也标志着我市在开发利用新水源,实现污水资源化方面掀开了新的一页。

  据介绍,我市是北方地区严重缺水的城市之一,人均淡水资源占有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3%。而造成严重缺水的主要原因,除了受干旱少雨、水资源不足等地理、气候条件制约外,还有水资源没有充分利用、自来水价格过低导致水的浪费、水污染严重等原因。特别是市区内现有4座污水处理厂,每天处理的25万吨水几乎全部白白排掉。水资源短缺问题,正成为制约我市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

  近几年来,我市依托已建成的海泊河、麦岛、李村河、团岛4座污水处理厂,积极开展中水回用研究,在开发利用中水、实现污水资源化方面进行了大量研究与实验,取得可喜成果。前不久,国家计委在全国选拔中水回用工程试点城市。经过我市积极争取和国家计委实地考察,我市被国家确定为中水示范工程4个试点城市之一。

  目前,我市这项以海泊河污水处理厂为依托建设的中水回用示范工程,主体部分已于1999年建成。计划总投资6107万元的管网工程,其建设资金也基本落实,已于近日动工建设。年底主体竣工后,将具备每天4万吨的中水供水能力。这种回用水符合建设部《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要求,可广泛应用于工业、建筑、绿化、景观、卫生等,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另悉,海泊河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项目建成后,我市还将逐步开发麦岛、李村河、团岛3座污水处理厂的中水回用项目。这些项目全部完成后,我市每天4万吨的中水供水能力将提高到每日20万吨。(本报记者刘芳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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