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政法司法规处的同志表示,没有听说此事,但是国家事业单位和公务员带薪休假的制度早已存在,工作人员有10年、20年和20年以上工龄者每年分别休假7天、10天和15天。但这一政策在各单位可根据实际工作进行调整,并非硬性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资司综合处和政法司法规处有关人士也称,没有听说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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